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上海新亚富丽华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09年5月25日下午二时,假座国泰公寓四楼会议室,特邀食药监局领导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局卢湾分局局长罗继钢、新亚富丽华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基层企业、合作企业正副经理、厨师长、服务领班、卫生干部等近50人参加了专题讲座。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李明远同志主持。
罗继钢局长首先向与会者介绍了专题讲座主讲人周曞昀同志简要情况。周曞昀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卢湾分局食品科负责人、卢湾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副所长。其次,他向与会者介绍了《食品安全法》监管体制的重点: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同时强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随后,简要介绍了食品药品卢湾分局近期宣讲《食品安全法》所开展的主要工作。最后,罗局要求与会者共同学习、共同探讨、相互互动、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并付诸于实际行动。
周曞昀同志以“了解《食品安全法》”为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十个章节的内容,结合新亚富丽华公司特点,逐章进行讲解,并着重就第一章和第四章节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释。她着重从“概念定义、立法目的、调整范围、责任权力、监管体制”等5方面内容讲解了第一章总则,从“生产经营中的卫生要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企业自身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进货查验记录的规定”等6方面内容讲解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的具体内容。
与会者认真聆听报告后都深感受益匪浅,表示要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日常的管理工作和操作流程中,以实际行动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





